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簡稱【農藥所】)成立於民國七十四年元月一日。其前身為臺灣植物保護中心, 設立於民國六十年,原為政府與聯合國合作設立之機構,自從撤出聯合國後, 經費則完全由政府負擔。
由於在維護農藥安全正確使用及降低農藥用量之研究上, 成就傑出,遂於七十四年正式納編為台灣省政府農林廳所屬專責農藥及毒物研究之機構 ,並於八十八年省府改制後,改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民國112年8月1日行政院組織調整,改制為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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